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通知提出在2015年年底完成第一批10个试点城市的示范工程主体建设。2017年6月底前,完成37个示范城市的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交通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第一批试点应在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示范工程主体建设,包括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行业监管平台和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等,同时确保示范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第二批27个试点城市的示范工程主体建设应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到2017年6月底前,应完成全部37个示范城市的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管理方面的深度应用,努力打造综合、高效、准确、可靠的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
公共交通智能化主要利用定位技术和无线通信技术,实现对公交运营车辆的实时监控和可视化调度,使车辆的满载率和公交系统的运输能力得以提高,从而提高公交系统的运行效率,同时方便市民出行。
2012年12月开始,交通运输部在“公交都市”示范建设基础上,开始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通知认为,示范工程建设的开展,旨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与管理效率,增强行业管理、决策与应急能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与安全水平,是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