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郑州交巡警支队获悉,即日起,郑州交警将加大对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涉牌涉证等车辆(报废车、拼装改装车、套用其他机动车牌证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在市区违法通行的查处力度。
高污染车辆此次纳入查处范围据了解,此次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与非现场两种查处方法。
在现场查处时,交警支队将抽调民警并配合环保部门在汽车尾气路检点抽查过往车辆,对闯禁行黄标车和未随车携带环保绿标车主予以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对虽随车携带环保绿标但未张贴的,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当场张贴于汽车前窗右上角;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法暂扣行驶证,并由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此外,交警部门将利用已建成的102处黄标车限行监控抓拍探头,对市区四环以内闯禁行的黄标车进行非现场抓拍查处,抓拍一次罚款100元,同时驾驶证扣3分。
在对高污染车辆的治理上,交警将联合城管部门,整治市区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占道经营违法行为。
在治理涉牌涉证车辆上,交警将依法扣留违法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这样办理交警提醒,从今年1月1日起,每日6时至24时,在郑州市区西四环(不含)以东,北四环(不含)以南,107辅道(不含)以西,南四环(不含)以北范围以内的区域,禁止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通行。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或属于黄标车等老旧车型的,要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对黄标车提前报废的,政府还有相应的补贴。
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以及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通过媒体刊登公告作废其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请机动车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机动车报废流程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并将机动车交售给以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选其一):
1、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新107交叉口向北3公里路东13603846868)
2、郑州三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郭小寨村13592442826、13603862806)。
3、郑州市中原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郑市郭店镇工业园区62502637)。
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机动车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到联合服务窗口(金水路80号原外贸大楼1层120室,电话:66208659)填写相关资料,符合标准的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