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底前,我市2万辆黄标车将被淘汰,其中城市区10336辆,各县(市)共9664辆。从即日起,我市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黄标车予以强制注销。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我市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底,我市已淘汰黄标车1071辆。从7月开始,我市对列入淘汰任务的营运黄标车停止进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检测和停止办理经营手续。截至目前,我市城市区停止进行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检测和停止办理经营手续的营运黄标车达226辆。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已从8月1日起,每日8时至18时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两、三轮摩托车除外)进行限行。下一步,我市还将加大路查路检力度,通过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等方式,重点查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在路上行驶的黄标车,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扣;未粘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进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罚1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