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那天,货车司机杨先生刚装好一车硫酸,按惯例他钻到货车底下进行例行排查。就在这时,睡在货车驾驶室后排的女押运员李女士觉得车里太闷,便用车钥匙开启汽车电门,电门刚打开,货车自动向前移动,车下的杨先生被当场碾死。事故发生后,车主向死者父母赔偿了37万元。肇事货车在保险公司买了保险,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应对事故埋单。昨天,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卡车之家配图
● 事发当天,电门一启动货车就自动前移
家住安宁的刘先生、牛女士夫妇花百万元购买一辆重型罐式货车,货车挂靠登记在昆明如祥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祥公司)名下。车主刘先生、牛女士夫妇聘请杨先生当驾驶员。
2013年10月30日,杨先生开着货车到蒙自市云锡铜业分公司硫酸车间装硫酸,装好硫酸后,当天下午3点左右,杨先生开车前对车辆进行检修,他钻进货车肚子下一一进行检查。这时,睡在驾驶室后排的女押运员李女士觉得车里很闷热,因为货车电门关闭,无法把玻璃窗降下来,她想用车钥匙打开汽车电门后打开车窗,可电门刚开启,货车就自动向前移动,货车从杨先生的身上碾压过去,造成杨先生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蒙自交通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女士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杨先生不承担责任。
● 第一场官司,死者亲属告车主获赔48万
出事后,死者杨先生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将车主刘先生、牛女士夫妇告到安宁市法院,要求车主赔偿各种经济损失50万余元。
去年11月27日,安宁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由车主夫妇共同向杨先生的父母赔偿损失48万余元,其中11万元交强险由保险公司赔偿,车主实际赔偿死者亲属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