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和粮食局获悉,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攀枝花市于今年9月开始受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此次报废汽车获得的补贴,主要针对的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半挂牵引车和重型、中型载货车。
与去年相比,今年该补贴扩大了范围,并降低了申领补贴条件,这将使更多的市民从中受惠。
记者了解到,今年中型载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载货车被纳入补贴范围;且申领补贴条件降低,老旧汽车报废无需购买新车,只要符合条件的车辆报废即可申领补贴。补贴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万元人民币。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万千克(含)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以及总质量大于1万千克(含)且小于1.2万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