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酒后心情郁闷,男子陈某竟在凌晨窜至道路上,在一天之内点燃了2辆大货车上的财物,导致车主损失共一万多元。10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获悉,陈某因涉嫌纵火罪被该院提请逮捕。
10月12日凌晨1时左右,陈某酒后窜至合肥市瑶海区釆石路合钢公司钢中生活区办公楼南面的路边,因心情不好,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无故点燃受害人王某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上覆盖的雨布,后离开现场。凌晨2时左右,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瑶海中队接警后指派两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将余火扑灭,后该货车经维修费用为7710元人民币。
同日21时许,陈某酒后窜至马路边,又因心情不好,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无故点燃受害人侯某停放在路边的小货车上覆盖的雨布,后离开现场。受害人侯某发现货车着火后积极救火,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经查发现位于货车南边两三米处有一居民使用的天然气分压站。22时左右,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瑶海中队接警后指派两辆消防车赶赴现场,现场明火已被扑灭。受害人侯某报案称,被烧毁装饰材料费用为8149元人民币。
经审讯,陈某对其所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纵火罪,陈某被移送瑶海区检察院提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