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上午11时,江夏舒安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货车司机在财政所旁轧死自家门前的狗,因赔偿费相持不下,求助民警到现场处理。
值班民警郑海东带协警赶到事发地点,一村民黄某指着车上被撞死的一条半大的土狗说,自己正在厨房做饭时,突然听到门口传来一声狗的惨叫,出来一看,自家半大的狗口鼻流血躺在路边,一辆桔红色货车停了一会儿加速向前逃离。无奈之下,他将狗丢上自己的三轮车开车沿路追赶,追了300多米才将肇事车逼停。
黄某气愤地质问司机撞狗后为何逃跑,30岁的司机高某说:自己是外地人,出事后怕挨打才做出此举。黄某要求肇事司机赔偿600元,司机觉得开价太高,黄某遂报警。民警对司机逃跑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指出司机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黄某提出的赔偿也要符合物价标准,鉴于狗不到40斤,经民警1个小时的调解,司机最终赔偿黄某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