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国内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加大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对开车时接打手机是行为实施最高罚款2000元、扣6分的处罚,并考虑将其与酒驾违法行为一样纳入刑法。
代表们指出,随着智能手机的逐渐普及,“低头族”和“手机控”人群也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人是机动车驾驶员,而一些驾驶员对拒绝酒驾虽已有共识,但对开车打手机的危害却存在侥幸心理。
因此,代表们建议修订《道交法》,将开车打手机“扣2分处20至200元罚款”这一条款修改为“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员6分的处罚”。同时考虑将开车打手机纳入《刑法》,按“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代表们还认为,各地需建设更多高清电子眼,对驾驶员开车打手机的行为进行高频抓拍,以提高治理开车打手机行为的成效。对于开车打手机加大罚款力度甚至入刑的建议,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