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想将家中逝去的亲人送回老家“土葬”;有人听信“黑中介”的谣传,认为正规的殡仪车太贵;有人为了“面子”要给逝者找最豪华的车辆运送遗体……不同的需求造成了有人利用运送逝者遗体来赚钱。一些不良的“殡葬中介”私下在医院、殡仪馆等附近承接运尸业务,这样的“业务”还相当有市场。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总体部署,从本月起,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对非法运尸车从事运送遗体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非法运尸车隐患多
归属权不同出现纠纷无法维权合法殡仪专用车辆归属各殡仪馆所有并管理,承担全市运送遗体业务;非法运尸车属个人非法所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家属将无法维护合法权益。
随意要价 高价推销丧葬用品
合法殡仪专用车辆严格按照天津市物价机构审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非法运尸车在运送遗体过程中随意要价,并高价推销丧葬用品。
改装车躲避罚款 绕道超速
合法殡仪专用车辆严格按照标准采购并落实定期检修制度;非法运尸车多为私自改装的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并且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采取绕道、超速等行为,家属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不消毒车辆潜伏卫生隐患
合法殡仪专用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出场前、回场后卫生消毒制度;非法运尸车存在不消毒的现象,车辆潜伏着严重的卫生隐患,并且随意停放,家属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健康得不到保证。
执行限行规定影响办丧业务合法殡仪专用车辆不受《天津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限制;非法运尸车将严格执行限行规定,并将接受执法部门实施登记保存行政处罚,家属正常办理丧事业务将受到影响。
坚决治理非法殡仪车辆
天津市民政局殡葬事业管理处处长王春生介绍:本市坚决治理殡葬“三大乱”,其中,非法运尸车从事违法运送遗体行为就是“三乱”之一。
条例
-依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遗体的运送、存放业务,由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车辆由民政部门配发统一标志。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遗体的运送、存放业务。”
-自2014年3月1日起,按照《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运送遗体的殡仪专用车辆,必须是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核准的,由殡仪馆所有并管理的殡仪专用车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非法运尸车从事运送遗体业务。
治理
-正在从事遗体运送的非法运尸车,从3月1日起应立即停止非法营运。
-凡发现非法运尸车从事运送遗体业务的,依据2012年《<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通知》中对《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修改决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遗体运送、存放业务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从事遗体运送的车辆依法予以登记保存”行政处罚。
监督
-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执法队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密切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市民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可以向殡葬事业管理处进行投诉,电话为27227062。
合法殡仪专用车
“一所有、三统一”
“一所有”:即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殡仪专用车辆,必须是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核准的,由殡仪馆所有并管理。
“三统一”:即统一颜色(殡仪专用车辆车身颜色统一为黑色);统一图标(殡仪专用车辆车身两侧将统一喷涂天津殡葬图标);统一编号(殡仪专用车辆图标下方将统一喷涂编号)。车身两侧后方印有服务电话号码,车辆尾部印有“殡仪专用”字样。
车辆注册登记程序:
按照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关于治理整顿殡仪专用车辆的通知》的要求,殡仪馆申请办理殡仪专用车辆注册登记时,对3月1日后实行“三统一”(统一颜色、统一图标、统一编号)的车辆应填写《天津市殡仪专用车辆审批表》。
对购置(更新)车辆应填写《天津市殡仪专用车购置(更新)申请表》,经所属区、县民政局同意,由市民政局核准后,办理有关标志和运营手续,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审核后,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预订殡仪车手续:
请家属携带亡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和家属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国营殡仪服务站点办理。
合法车辆类型及价格:
海狮 340元/趟次
阁瑞斯 680元/趟次
(含一次性棺木)
奔驰 900元/趟次
考斯特 1300元/趟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