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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分类标准国家标准,4种车型分类

车型分类标准国家标准,4种车型分类

【政策法规】 车型分类国家标准按照用途、尺寸重量分类、座位数量分类、其他分类4个方面进行分类。车型分类标准国家标准1、用途分类:乘用车主要载人,含轿车、SUV、MPV;商用车用于运输,含货车、客车、专用车。2、尺寸重量分类:微型车长<3.5m,重<1800kg;小型车长<6m,重<4500kg;紧凑至大型车依长与排量递增。3、座位数量分类:小型客车≤5座;中型客车6-9座;大型客车≥10座。4、其他分类:载货车分微型至重型;越野车依重量分;自卸车分轻型至重型;牵引车含半挂、全挂;专用车多样...

车型分类国家标准按照用途、尺寸重量分类座位数量分类其他分类4个方面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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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分类标准国家标准

1、用途分类:乘用车主要载人,含轿车、SUV、MPV;商用车用于运输,含货车、客车、专用车。

2、尺寸重量分类:微型车长<3.5m,重<1800kg;小型车长<6m,重<4500kg;紧凑至大型车依长与排量递增。

3、座位数量分类:小型客车≤5座;中型客车6-9座;大型客车≥10座。

4、其他分类:载货车分微型至重型;越野车依重量分;自卸车分轻型至重型;牵引车含半挂、全挂;专用车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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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车型分类规定

驾驶证类型准驾车型
A1大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摩托车和B1类车型
A2牵引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
B1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以及功率15千瓦、重量550公斤以下的3轮摩托车和4轮重型摩托
B2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C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C2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以及8座(不算驾驶人员)以上客车,可挂750公斤以下拖车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以及B、C、D三类车型,并可挂接重量超过750公斤的拖车
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文章标签:车型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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