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辆安全和性能要求有所提高
尽管新修订的轿运车尚未正式发布,但是记者翻阅送审稿发现,与原版轿运车标准(即GB/T 26774-2011)相比,新轿运车国标增加了不少内容,并且在安全性和性能上有所提高。
新轿运车国标在细节上修订了标准的英文名称、使用范围和车辆运输车、车辆运输货车、车辆运输挂车和车辆运输半挂列车等的定义,增加了检验项目对应的技术要求条款号和车辆种类标示的要求,并且规定随车文件应包括车辆一致性证书。
新轿运车国标在性能上相比原版较为严格。新标准将原版中的一般规定改为一般要求,删除了工作条件,将整车改为性能要求、结构要求、配置要求和工 艺要求。比如在新标准送审稿中,规定车辆运输车的比功率(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汽车(列车)总质量)不小于5.4KW/t,且满载最高车速不小于90km /h;结构上车辆运输车中置轴挂车的牵引环中心至挂车车轴或轴组中心的距离不大于7.3米,车辆运输车的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150mm;
配置上对车辆安装防抱制动系统和卫星定位终端、轮胎的载荷都有了明确规定,并且对车辆安装反光标识和灭火器有了特别的要求,要求车辆后部应安装 1~2块(每块尺寸长宽不小于400×200mm)具有反光功能的“长车”标识。工艺上新标准规定焊接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5943的规定,焊缝应平整均匀,无焊穿、漏焊、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所有紧固件均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润滑脂嘴装配齐全并注满 润滑脂,其他摩擦表面按规定涂加润滑脂。
为了确保轿运车行驶安全,新标准增加了牵引车辆与挂车的设计要求,对车辆运输车质量限制、通道圆和外摆值做了明确的规定, 删除了车辆运输环境温度的要求,修改了车辆运输车行驶道路等级的要求,规定乘用车辆运输中置轴挂车列车的行驶道路等级不低于三级公路。
同时增加了车辆运输车制动性能、动力性和横向稳定性的要求,明确了车辆运输车机械连接互换性和电气连接互换性的要求,增加了号牌板(架)、车辆 运输车侧面和下部防护装置的要求。在试验方面,新标准规定了车辆运输汽车列车横向稳定性试验方法和轮胎动平衡试验,修改了活动货台自降量试验方法,删除了 液压系统高压试验方法。
对货台和升降装置的修订是此次新标准的一大亮点。新标准规定车辆运输车最上层甲板左右两侧应设置防护栏(网),其距最上层甲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小 于800mm,在捆绑作业位置,护栏最下端距上层货台脚踩位置垂直距离应在0.5~0.8m之间。车辆运输车货台的装载车辆行驶通道应有防滑性能,空载时 上层活动货台在完全落到位时与支承座之间应贴合,但允许其中一边有不大于6mm的间隙。新标准要求连接货台与地面之间的过渡跳板宽度不小于380mm,且 与地面的夹角不大于12°。
此外考虑到车辆运输车装卸时对升降装置的特殊要求,新标准在升降装置上做了细化。比如活动货台升降采用机械手动升降时,其操纵力不大于260N,装车货台采用液压升降系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