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两项政策通知,每项都提及要解决“房车停放问题”,让人不禁感叹,房车旅游真要来了?!
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键词】
科学规划设置房车专用停车位
2016年05月1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正式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6〕411号),该通知归类为“基础设施综合管理”。
据了解,该文件的下发,主要目的为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和运营管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文件提出,要“科学规划设置长途接驳客运车辆、房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服务”,以达到“加强公共场区秩序管理”的目的。
同时,还要“加强户外简易休息设施布设,满足顾客基本休息需求。完善垃圾筒分类与布设,方便旅客就近处置垃圾”。
此外,文件还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公众出行和旅游发展等需求,开展普通公路服务区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区、公路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公路两侧加油站、废弃和闲置场地等场所或设施,或者结合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统筹规划并试点建设一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为公众提供停车休息、如厕、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地方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提升公路养护管理和应急服务保障水平。2016年开始试点,先期规划建设400处普通公路服务区,2017年底建成。力争到2020年,全国普通公路服务区达到2000处。
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键词】
积极发展房车营地建设
应用集约化立体停车库并同步配建充电桩
发改委发布的此次政策文件( 发改办基础〔2016〕718号)要求各省市结合规划和普查情况,重点针对城市老旧居住区、医院、学校、旅游景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P R、综合交通枢纽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开展项目建设。
政策文件重点提及,要“积极发展房车营地建设,鼓励应用集约化立体停车库并同步配建充电桩。”
这是发改委发布的该文件中,唯一提及的重点发展项目。
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尽快梳理汇总2016年停车场建设重点项目,并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
而更加利好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前期工作条件较好、列入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将根据专项建设基金规模和安排条件,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按照《关于印发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8号)有关要求,对停车场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予以积极支持;对已核准发行专项债融资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为保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予以支持。
解读全民房车旅游要来了
“房车上路终合法
2015年4月8日,公安部交管局正式印发《关于规范旅居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告了房车上路正式合法化,中国房车旅游产业发展迈过一个极大的门槛。
据《关于规范旅居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提到:为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准确理解“全挂拖斗车”的定义概念,旅居挂车与其他载货挂车在乘坐人数、运载质量、行驶路线、运行规律等方面的区别,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不属于全挂拖斗车。同时,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措施,结合本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旅居挂车通行需求,制定旅居挂车分时分段进入城区或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及主要桥隧上通行的规定,切实保障旅居挂车的通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