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东湖立交工程施工期间爱国路的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爱国路(布心路口至沿河北路口段)实施限制小型货车行驶的措施。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爱国路(布心路口至沿河北路口段)禁止小型货车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7年1月10日施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章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