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过渡期。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日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
2016年9月21日~2018年6月30日,暂时允许《方案》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单排车”是指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但过渡运行期间不得斜向装载、横向装载、三层装载,也不允许乘用车双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路运行。对不符合国家公告标准的车型,一律禁止出厂及销售。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制止不符合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厂);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及驾驶人、物流企业等,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予以曝光、约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