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动车环保信息年底前实现联网
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将被罚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快提升我省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10月14日,省环保厅召开推进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现场会。
据介绍,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与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会议要求,全省各个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加快建设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工作进程,在2016年年底前,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在线监控,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7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县)联网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
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规定的,认证认可监管部门依据资质认定有关规定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