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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来收“过路费”铁窗牢狱等着你来坐

组团来收“过路费”铁窗牢狱等着你来坐

【行业动态】 百色市有一团伙结伙采取威胁、要挟、恫吓的手段,强行向过路司机索取“过路费”。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林某等四人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百色市有一团伙结伙采取威胁、要挟、恫吓的手段,强行向过路司机索取“过路费”。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林某等四人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4年11月9日下午,李某见到三辆木材运输车辆经过往田阳县洞靖乡的路段时,开始谋划收取过路费。随后,李某纠集林某、李某仁、李某正等三人驾摩托车到该路段埋设钉子,并用木头拦住过往车辆去路,向司机吴某被索要5000元的“过路费”。经一番讨价后,最终吴某被索要4000元的“过路费”。四人得逞后,李某在吴某拟好的收款收据上签署假名。事后,李某分给林某600元,李某仁、李某正各500元,余款2400则归自己所有。

初尝甜头的四人经过商议后决定再次驾摩托车回到“老地方”找活干。经过一番蹲点查看,恰巧碰到有三辆运输木材的车辆正在装车准备离开。四人看准机会以同样的方法,拦下货车后对货车司机进行恫吓,逼使司机卸下车上装载的松木并联系其货主。田阳籍老板黄某闻讯赶到后,李某、林某以黄某某越界砍伐屯林木为名索要赔偿款10万元,经双方谈判,最后黄某答应交付68000元。事后,李某、林某从勒索款中各分赃7500元,余款53000元由林某藏匿于家中。

经审理,李某、林某等四人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次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文章标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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