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决定为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玲珑轮胎全资子公司山东玲珑机电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招远支行、中国银行招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招远支行等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贸易融资等授信融资。
这次授信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单笔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7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3日,共计一年时间。
玲珑轮胎决定为玲珑机电这次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7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3日,共计一年时间。
该公司已授权董事长王锋在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玲珑轮胎签署办理银行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对此,玲珑轮胎独立董事表示,这次担保事项属于玲珑机电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属于违规担保。
目前,玲珑轮胎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90700万元,占该公司净资产的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