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取代推出近12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从此前公布的征集意见稿看,新《办法》将在品牌授权、配件采购、企业与经销商的进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调整。厂商和经销商在整个汽车产业利益链地位明显失衡催生出了国内汽车售一些问题,需要改善。我认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不是不要品牌,而是在强化品牌的同时促进行业的规范和谐发展。尤其是对新能源车的发展很有促进。
1、品牌是持续发展的核心
品牌(Brand)是一种识别标志、一种精神象征、一种价值理念,是品质优异的核心体现。培育和创造品牌的过程也是不断创新的过程,自身有了创新的力量,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继而巩固原有品牌资产,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地参与竞争。
丰田、大众这些成功的品牌带来的是什么?是消费者的亲睐,愿意花钱在品牌上而没有过多注重性价比.品牌一旦牢固地树立起来,带来的是高额的利润和不断的客源。因此企业是必须需要强化品牌的。
从渠道运行看,在目前厂商较为强势的情况下,厂商对经销商的控制严格,包括建店规模,甚至店内的配置都有详细要求,导致经销商动辄投资上千万元资金建店,却只能将一家店的运营押在一个厂家甚至一个品牌上。
新《办法》中提出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未经品牌授权亦可进行销售。 也就是说,经营汽车的门槛降低,汽车经营可能将会出现授权经营和非授权经营两种形式。
新《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厂家的强势地位,对经销商而言,自主经营的权利得到了保护。
记得当年的4S店的发展也是备受争议的,但消费者最终选择更多的从品牌经销店购车,这也是品牌的力量。
但部分厂家行为相对过于强势,目前也是矫枉过正,是国家政策的合理选择。
2、新能源车需要更多元的销售模式
汽车销售管理去掉品牌概念有利于汽车销售网络的共享和经济化运行,尤其是推动新能源车的未来发展也是很有意义的。
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我认为这是符合未来汽车行业升级转型和产业强国的必由之线路。
新能源车是与传统汽油车的产品维修保养模式有巨大变化的。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提出整车厂商不能要求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和售后服务功能。这也是符合新能源车的销售为主的特征。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售后利润将大幅减少,倒逼汽车销售模式的转型。随着新能源车的经济型化趋势,新能源车更多的是快速消费品的特征,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单价不高,适合积极发展电商销售模式。
随着汽车电子的复杂化趋势,从手机看的维修必然要回售后网点的特征。城市中心售后维修服务的功能仍会强化,而便利化社会化维修的需求也会增长。因此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也未雨绸缪考虑新需求的变化趋势。
我感觉流通协会推动的汽车销售管理模式改善,平行进口车的的推动,二手车的限迁的改善,报废车的管理,等系列政策都是促进消费的组合拳,从多元化促进汽车消费也是很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