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校车”的危害
1.农村地区“黑校车”安全隐患突出。农村地区“黑校车”一般多为微型面包车,平时一般穿行在乡村道路,该类道路交通设施薄弱,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较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首先,“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没有有效的得到监管,“黑校车”驾驶员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对车辆的车况、安全设施等方面不太重视,抱着能省则省的态度。其次,“黑校车”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甚至有的驾驶人经常存在超速、超员、逆行、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由此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2.“黑校车”超载严重,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黑校车”如何盈利,主要是超员。“黑校车”驾驶人为谋求更多利益,往往不按车辆核载人数载客,超员多的甚至超过了200%。而车辆严重超员,容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等意外,也会增加车辆的行驶不稳定性。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3.“黑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易影响社会稳定。一个学生、一个家庭。“黑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学生家长必然会找到当地党委政府反映诉求,随之而来的上访、闹访,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因素。
二、整治“黑校车”难点
1.交警整治“黑校车”孤掌难鸣。在大多数人的思维中,车辆管理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因此“黑校车”整治是交警一个部门的事。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政府、教育、交通、安监、学校等部门都负有相应的职责。但在实际过程中,往往是交警部门在唱独角戏,甚至在整治过程中,有些乡镇领导抱有微辞。
2.农村地区“黑校车”屡禁不绝。交警部门对 “黑校车”整治是不遗余力,查处“黑校车”也取得了一定的战果,但警力终究有限。“黑校车”驾驶人运用“游击战术”可谓是炉火纯青,你来我走、你退我进,一有风吹草动,立即互相告知,再加上学生上下学特殊时段,民警疲于应付,导致对“黑校车”整治不能达到根除的效果。
3.乘坐“黑校车”成为刚性需求。在教育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偏远山区、村组的学校纷纷撤销并校,造成很多学生上学路程较远,加之学生家长因工作原因无法接送学生,学生上下学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地区经济落后,购买正规校车后很难保持收支平衡、甚至亏本,导致“黑校车”应运而生。这些“黑校车”的驾驶人多为村里的邻居、村干部,甚至有的老师也参与进来。而学校家长安全意识淡薄,为了便利让孩子搭乘“黑校车”,以为都是认识的人就放心了。
4.乡镇党委政府安全主体责任不清。少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眼光短浅,只顾表面一片歌舞升平,没有充分认识到“黑校车”安全隐患带来的问题。由于交警整治“黑校车”造成学生无人接送,“黑校车”驾驶人便怂恿学生家长到当地党委政府投诉、上访,有的领导承受不住压力,反而责怪交警部门办事不利。
三、靖安县仁首镇“黑校车”整治案例
靖安县仁首镇常住人口为2.4万,是靖安县人口最多的乡镇,共有12个行政村、156个村民小组。仁首镇中心小学辐射仁首镇集镇及附近7个行政村,在校小学生及幼儿1200余人,全部为走读,每日需接送的学生约450人。在仁首镇中心小学门口经营的“黑校车”约20辆,三轮、四轮电动车约40辆。
仁首镇“黑校车”整治措施:
1.加强沟通协调,提高“一把手”的思想认识。为做好仁首镇中心小学门口“黑校车”整治工作,大队分管领导多次与仁首镇党委书记沟通,通过举案说法,讲解“黑校车”安全隐患及带来的危害,以及其他地方校车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被追责情况,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一把手”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让其坚定整治“黑校车”的决心。
2.开展联合执法,大力整治“黑校车”。为确保“黑校车”整治取得实效,形成有效震慑,成立了由仁首镇政府牵头,公安、安监、交通运输、教育、交警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黑校车”进行联合整治,由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交警部门严厉查处“黑校车”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仁首镇政府和当地公安派出所派专人到学校门口进行值守。同时借助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对乘坐“黑校车”行为进行劝阻,发现违法行为移送到相关部门。
3.借助纪检部门,严惩涉案人员。在整治“黑校车”的过程中,靖安交警部门查获了5起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其中有4人为学校老师和村里的干部,大队按照对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抄送纪委的相关规定,将相关涉案人员违法行为案件移送到了县纪委,由县纪委对其进行进一步查处。
4.由社会机构提供校车服务。对“黑校车”的整治,一方面是“堵”,通过行政执法对“黑校车”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是“疏”,“黑校车”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学生上下学难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安全,还涉及到民生,“疏”是解决“黑校车”问题的重中之重。经过多方协调,由仁首镇引进社会力量购买三辆正规校车成立校车服务公司,校车服务公司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收取学生相应的费用,每年由仁首镇补贴部分费用,保持校车正常运行。
四、整治“黑校车”对策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协同共治理念。协同治理,思想先行。“黑校车”治理,不是某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管理的能力,更是体现当地党委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因此,党委政府要拿出敢于担当的勇气,主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安监、公安、交通、教育、交警以及各行政村也要依托自身部门职能,加强沟通协调,统筹配合,形成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
2.强化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借鉴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经验,由政府主导,纪检监督,公安、交通、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专人专职,统一行动,有效打击“黑校车”,对查出的各类违法行为,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行政执法权限依法查处,对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律移送纪检部门,通过声势浩大的整治,对“黑校车”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
3.引进社会力量,成立校车服务公司。“黑校车”的市场,一方面来源于学生上下学的需求,另一方面来源于农村地区缺少正规校车。因此,在打击“黑校车”的基础上,要迅速培育正规校车服务公司,对“黑校车”形成围堵的工作局面,以防“黑校车”屡禁不绝。针对乡镇经济落后的现状,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社会机构参与校车服务,给予相应的补贴政策。
4.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劝阻学生拒绝乘坐黑校车。二是向学生家长发放“告知书”,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让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三是依托“两站”、借助交通安全员、劝导员“两员”,对本乡镇、村、组搭乘“黑校车”的学生进行劝阻。并及时向交警和交通部门报告,对违法司机、车主和车辆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