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单幅双向通行期间道路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程施工设计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一支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对济青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施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为济青高速公路全线,即G35济广高速K0至K22+210,G20青银高速K36+388至K323+350,途径济南、滨州、淄博、潍坊、青岛五市。
二、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五轴及以上货车禁止通行。
三、对其他车辆的交通管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视情发布。
四、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五、运输企业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
六、因施工需要,临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
七、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八、本文件自2017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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