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物流】物流八卦2018年12月25日讯:
"河南:2019年甩挂运输车辆通行继续减免;普洛斯设立56亿美元日本物流开发基金;交通运输部发文取消4.5吨以下货车双证;交通部:对公路收费有啥意见 赶紧提!重大调整 石家庄发布最新货车限行规定。"首先来关注一下今天的运价指数吧!
▎一、河南:2019年甩挂运输车辆通行继续减免近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减免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甩挂车辆通行费的通知》。现将2019年甩挂试点企业甩挂车辆减免通行费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减免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减免范围:对列入国家甩挂运输试点并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10家企业,持有甩挂运输车辆通行证的443辆甩挂车辆,实施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0%的优惠政策,通行证编号为 YSSG001-YSSG 443 。
通行证样式:
正面
反面
《通知》同时要求,甩挂运输车辆通过收费站时,要减速慢行,驾驶员主动出示证件,配合检查,对不按要求办理,无理取闹者实行诚信管理,列入“黑名单”。
▎物流人说@浙J阿俊:个体户的日子又不好过了
@上海四米二:好事这是国家估计甩挂运输啊
▎二、普洛斯设立56亿美元日本物流开发基金12月22日,普洛斯宣布设立迄今日本最大的私募物流开发基金——普洛斯日本开发基金III(简称“日本开发基金III”), 完成投资后,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将达56亿美元(约合6250亿日元)。包括主权基金和养老基金在内的多家国际投资机构参与了投资,其中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CPPIB)作为基石投资者也是日本开发基金III最大的基金投资人。
▎三、交通运输部发文取消4.5吨以下货车双证2018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下文宣布2019年1月1日起取消4.5吨以下的货车取消营运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标志着全国范围里叫停4.5吨以下普通货车的双证工作进入倒计时。
明确规定2019年1月1日取消4.5吨及以下双证并且相关部门不能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双证的取消意味着4.5吨及以下车辆的不必进行每年一次的资格审验,随着政策的落地个别省份可以不用继续缴纳挂靠费用,降低物流成本。而且省去了繁琐的手续,对于经销商来说也是能节省不少时间成本。
▎物流人说@正儿八经的小爷们CEa7:营运证也不用办了吗
@信念iGV4:说的是黄牌还是蓝牌,总质量4.5不是说蓝牌的意思么
@神马都是玩:是不是买新车,就可以挂个人户了,个人户非营运,保险怎么弄
@浮云128:那挂靠公司的怎么办呢?
▎四、交通部:对公路收费有啥意见 赶紧提!为完善收费公路管理制度,交通部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是对现行条例的继承与发展,共分七章六十四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原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当然了,草案不仅仅只有这几点,大家有什么建议的,可以在2019年1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来:
1、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tbtfc@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
▎物流人说@进贤小杨:高速收费站,也需要改革,不停车收费是重点,期待早日落实货车ETC全国通行,早日建立货车ETC专用通道。绿色食品专用通道要设置明显标示,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同时拉绿通的车辆也必须走专用通道。省界收费站建议尽快取消,把这些人力资源利用在出入口,增加进出高速的便捷性。特别是在收费站入口全国不要向陕西学习,入口设置大地磅,杜绝一切超载车辆上高速,严格执行中央限载49吨政策。
@HKBHKB:收费标准全国统一。向陕西学习
@杜思平:我也提一个建议,货车车厢可以设置一个最高、长、宽吗?只要在范围之内栏板高度自由调节。这样可以给我们司机大大减轻盖雨布的力度,你们坐办公室制定政策的官员,当然体会不到这样的辛苦。
@我爱自驾鬼仆:我希望没有收费站,没有收费站了就没有收入了,没有收入了,就没有那么多歪歪肠子了。没有想弄钱的心思了,也就想着为驾驶员和交通堵塞做
@风声qQ2R:建议,标载货车高速费打打折,会有很多车愿意上高速
▎五、重大调整 石家庄发布最新货车限行规定日前,河北石家庄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了自2019年1月1日起,该市对轻、中、重型等货车的限行规定,其中,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全天将禁止驶入三环路等路段。
一、禁止、限制通行的车型、时间和路段
(一)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1、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
2、途经我市的外埠(非冀A号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1、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
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四)非国标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
非国家标准的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国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机动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
拼装车: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物流人说@我是小王:司机协会,保障司机的权利,不错的选择
@寂寞旅程1:三环以外的国省道绕行!!!作为一个冀A牌照的司机,竟然不知道三环以外的国省道在哪里,我真给货车司机这个行业丢人啦
@kayouy74l:电动三轮才是城市配送主力,还是非机动车不用上牌买保险不用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