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校车事故牵动了无数家长的心。南海网记者19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由海南省公安厅牵头,省教育厅等部门配合起草的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已形成初稿,即将出台。
据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卢方洪介绍,该实施办法将进一步明确校车标准、乘车安全、校车使用许可等,以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
海南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办法未出台之前,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抓紧制订过渡期学生交通服务方案和校车服务方案,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同时,要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中小学生校车使用的非专用校车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