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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校车要在开学前“体检”

吉林省校车要在开学前“体检”

【政策法规】     寒假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好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全省19个...

    寒假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好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全省19个“吉林省校车服务中心”服务点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全省校车安全投入新学期运营服务。

  开学前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开学一周内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召开安全稳定专门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在学生开学前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学校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水、电、防盗设施进行细致检查,不放过一栋房屋、一处设施。

  校园警务室配钢叉、警棍

  加强校门管理,严格门卫值班管理,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都要询问登记;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高等院校要加强校内安全巡逻;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建立统一标识的校园警务室,配备钢叉、橡胶警棍、防刺手套、强光手电等必要的警用器材,严防校园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
  
    对所有校车进行安全检查

  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各使用校车的单位要在开学前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校车能够正常运行;开学前要对校车所经过的路线进行实地查看,并对校车、道路进行试运行,确保校车运行畅通;要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相关记录;要进一步完善校车停靠站点以及校车停车指示牌等设施的建设及使用,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开学后进行学生安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后一周内结合实际,集中时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地震、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一次学生乘车安全常识教育;结合“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举行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墙报、黑板报等,开展安全讲座、安全文艺演出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校园安全教育文化氛围;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为内容的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寄宿制学校夜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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