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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入立法程序

《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入立法程序

【政策法规】   哈市已经开学几天,校车“送子车”再次与中小学生早晚相伴。继2012年4月,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

  哈市已经开学几天,校车“送子车”再次与中小学生早晚相伴。继2012年4月,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相继发布并实施后,去年9月18日,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开始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一年时间过去了,“送子车”企业较为关心的审批权归属及如何管理问题,终于有了眉目,《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已进入立法程序。

  4日7时许,哈市花园小学校门前。此时正值学生到校高峰时段,在校门前经常可以看到家长穿梭在“送子车”之间打探信息的身影。

  去年9月,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问世之后,哈市2007年的《哈尔滨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随即废止。由于地方性法规没有出台,“送子车”审批权归属部门没有明确,哈市就停止了对普通载客面包车做“送子车”的审批。哈市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均表示,今后送子车由谁来审批,要等待我省的地方法规出台之后才能知道。

  哈市的‘送子车“越来越少,供需比例不断加大,势必会造成’一座难求”的局面,紧接着将面临车费涨价等一系列问题。只淘汰不更新,有出无进,以这样的模式循环下去,送子行业逐渐缩水。

  由于对送子车企业的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使很多送子车企业负责人对于企业的未来感觉很迷茫。哈市谊铭送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春才表示,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他跟其他同行一样仍处在观望当中。

  教育部门受理

  交管交通等发牌监管

  近日,楚风校车专家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送子车企业和家长担心的问题,终于要有明确的说法了。据省教育厅安全处处长介绍,根据国务院公布施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应当使用专用校车,接送初中生可以使用非专用校车。目前,哈市接送学生的“送子车”不属于正规校车,但是让学校购买标准配置的小车,目前也无力承担。所以,全部使用标准校车还需要一段时期的过渡。对于“送子车”的管理则按照校车标准。

  黑龙江针对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已起草了《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目前已进入立法程序。在该《管理办法》未公布之前,省教育厅已向各地市下发了《关于加强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若干意见》,明确了各级职责和相关工作要求。

  《关于加强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若干意见》对“送子车”的许可、审批做了明确的规定。送子车企业想申请校车许可,需要向提供服务的学校所属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向学校提供多少数量的校车服务,教育部门将按照申请内容,对该学校的学生接送需求情况以及学生上放学的距离等进行调查,考察学校对“送子车”数量的要求。送子车公司还需向教育部门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以及与学校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状、安全管理条例,行车路线、行车停靠时间及停靠站点的合理规划路线等相关手续。教育部门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给出是否同意受理的意见。符合条件的企业,教育部门将把其材料递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两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回复。教育部门再根据回复,报本级政府主管校车领导批准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核载人数,不批准的也要给予书面回复。魏处长介绍,根据要求,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的受理、分送、审查、上报工作,并联合交通、运输、物价、安监局等14个部门成立联席会议,共同监管校车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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