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2013年6月5日,兰州市共有2219辆大中型客、货汽车,连续3年未参加定期检验。交警部门提示,请车主务必于7月底完成检测,逾期将对车辆强制注销,并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和转移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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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2219辆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中,其中大型客车156辆,中型客车485辆,中型普通货车1096辆,重型普通货车404辆,中型半挂车3辆,中型全挂车14辆,重型半挂车57辆,重型全挂车4辆。交警支队将这些车辆向社会公告,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务必于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逾期未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注销;并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和转移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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