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调整车用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的通知》,自8月1日起,哈尔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70元调整至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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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哈尔滨市此次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主要是根据国家从7月10日起上调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后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和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哈尔滨市在安排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主要坚持了三条原则,
一是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环境保护;二是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引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三是有利于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此次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既合理疏导了价格矛盾,又维持了原配气价格标准,保持了天然气的竞争优势。
《通知》要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哈尔滨市城区内实行统一的销售价格;各车用天然气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销售,确保车用天然气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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