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广西实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及后续处理相结合的执法模式,经自治区治超办确认的全区各个公路计重收费站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通行数据将作为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和查处的证据。这是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召开全区高速公路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长效治理工作宣传会议了解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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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68.5万辆超限超载车上高速
有多少违法超限超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根据全区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时统计的数据,2013年至今,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达到68.5万辆。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高速公路收费站会根据货车的超载量要求货车缴纳相应的通行费用,超载30%以内按照实际重量收取,超载30%—100%超出部分按3—6倍收取通行费,超载100%以上则按6倍收取超载部分通行费。而相对于公路受到的损伤来说,这点钱“微不足道”。
按照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做过的一个专题研究结果,一辆五轴货车车货总重达到100吨时在路面上行驶一次,公路受到的损伤和一辆五轴货车车货总重50吨车辆行驶23次时一样,公路养护部门将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进行养护。但超限超载车对高速公路带来的不仅是路面和桥梁损伤,超载超限车对道路行驶安全的潜在威胁和因行驶速度较慢引发压车而导致公路通行效率降低方面的损失更无法计算。
● 收费站计重结果可作处罚依据
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路政执法部门查处时却面临多方面的难题。一方面,高速公路建设的治超站较早,数量并不多,已经无法满足目前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需要,另一方面“流动治超”经常面临一些难题,“我们在出口设点查处,一些超限车从其他出口离开高速,或者干脆在高速休息区或停车区等候执法人员收队。”
今年4月,自治区交通厅等共同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将收集、汇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通行信息,经自治区治超办确认后,通报各相关管理部门作为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和查处的证据。
目前,路政执法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时,必须现场查实,现场确认,经过一系列执法程序后方能进行处罚。但今后,收费站计重数据也将成为超限超载的处罚证据使用,“有点类似交警部门使用的电子警察,只要违法超限超载车过磅就会被记录在案,经过自治区治超办确认,就是处罚的证据。”
自治区高管局将定期在报纸、网站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违法超限超载车主,而今后还将逐步向邮件、信函、短信等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展。而对于一些外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也将通过交通运输部联网系统,定期传到违法车辆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源头有监管后续更要严处理
8月1日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采取巡查或派驻等方式进行监控管理,对于车辆超限运输行为较为严重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给予重点巡查,严格控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限运输货物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处罚。
此外,对于这些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后续处理也将有所动作。货运车辆在进行年审时,发现该车辆被自治区治超办通报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又未经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成车辆运输企业(驾驶员)到路政执法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在进行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把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作为考核依据。
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存在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货运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按有关规定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比如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吊销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性许可证。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货主(托运人或企业)以及运输场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 严厉治超方案或将影响行业
从货运源头到对具体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全面监管,再加上所有收费站计重数据作为处罚依据,《实施方案》建立出一个相对完善成熟的打击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方案。这种方式在全国来说,广西走在了前列,也是最为全面最为严格的一个方案。
有业内人士坦言,这项方案可能会给整个行业带来巨大的变化。该人士称,目前货运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供大于求的局面,导致一些货运企业不得不用价格战的方式来稳住客户,目前公路运输行业秩序混乱,恶性竞争普遍,不利于公路运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该人士分析称,这个规定出台将彻底改变货运行业的现状,货车非法超限超载被查后处罚很重,在如此健全严格的管理下,很多车估计都不敢再超限超载运输,将会推动整个公路运输行业走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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