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频道首页 - 行业动态 -

四川拟规定特大事故终身禁止道路运输

四川拟规定特大事故终身禁止道路运输

【行业动态】 近日,四川省法制办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已结束立法听证。在成自泸惨烈交通事故发生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经展开了一次最严修订。省...

近日,四川省法制办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已结束立法听证。在成自泸惨烈交通事故发生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经展开了一次最严修订。

省法制办称,近年来,虽然四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影响和制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草案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货驾驶员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和累计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总分为20分。计分满20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这也意味着,在公路上的每一次超载、超速都有可能成为货运驾驶员退出职业的依据。

《草案》规定,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驾驶员因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而被吊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办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发生特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驾驶员因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而被吊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终身不得再次申办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  相关链接:

四川高速罐车追尾10余辆车 致多人遇难

http://www.360che.com/driver/131208/28563.html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中国汽车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中国汽车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商用车网广告位招租
ICP营运许可证编号:鄂B2-20100155/鄂ICP备08007314号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商用车网由随州市金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触屏版
  • 商用车之网
联系方式:624748671

周一至周日(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