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江西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作为校车服务省级奖补资金,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年200元。
江西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本月联合下发《江西省校车服务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校车服务省级奖补资金使用。省级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向经当地政府审核批准(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提供校车服务的交通运输公司,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购买服务,包括增加必要的学生交通专线,以及对已有校车服务进行补助。
《办法》规定,申请奖补资金的县(市、区)必须符合五方面条件:已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并形成规范文本报省校车安全管理联系会议备案;优化学校网点布局,让学生就近入学(园),完善公交服务体系,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严格规划校车使用范围,规范使用校车;建立校车档案和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已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校车服务经费,用于向经当地政府审核批准(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提供校车服务的交通运输公司等单位购买服务(不含购车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