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此次调整的有关问题介绍到,本世纪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以年均15%的速度快速增长,国产资源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进口数量逐年增加,进口天然气销售价格严重倒挂。2013年进口天然气530亿立方米左右,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30%。
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天然气资源,保障市场供应,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步伐。为理顺天然气价格,2013年6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到位。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
关于这次价格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这位负责人介绍到,目前存量气与增量气还有较大价差,这次增量气价格不作调整,仅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国家调整的是最高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水平。
考虑到目前化肥市场低迷,企业经营困难,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下一步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同时,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如果上述气源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一起运输和销售,供气企业可与下游用户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
关于这次价格调整对国民经济和下游用气行业的影响,这位负责人表示,用气工业企业成本会有所上升,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而且,由于调整后的气价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仍具有竞争力,因此气价调整对工业企业整体影响有限。
对出租车行业,气价提高后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具有明显优势。气价调整对出租车成本增支的影响,由各地根据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疏导前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等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影响。
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对供热和发电企业的影响,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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