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专门出台了《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使《方案》更好地实施,市物价局制定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
昨天该政策出炉,拟定公交企业按工业用电价格支付公交车充电电费,即0.89元/度左右,而市民在家为电动汽车充电,在阶梯电价基础一级供电限额内电价为0.56元/度。
新政公交车充电按工业用电价格付费
据悉,省政府对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为:2014—2015年在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100辆,其中2014年300辆、2015年800辆。对此,市物价局专门拟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公交企业按工业用电价格支付公交车充电电费,即0.89元/度左右,民用充电在阶梯电价基础一级供电限额内电费为0.56元/度。
值得一提的是,若私家车在外面的充电桩充电,电费则按工业用电价格0.89元/度左右收取。
此外,在配套设施建设上,在贯通文昌路和扬子江路的主干线上,将建成2条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并在公交车首末站附近新建80个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