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去年1月1日,四部门的规定升级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 例》。到今年10月1日,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实施整整10年。10年间,我国共计进行汽车召回793次,召回汽车1688.5万辆。
在现阶段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中,按引发召回的形式划分,主要分为两类:生产者自主召回和受调查影响召回。截至2014年9月30日,我国共计进行汽车召回793 次,召回汽车达1688.5万辆;其中,我国因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83次,占总召回次数793次的10.5%,召回汽车 541.3万辆,占召回总数量的32.1%。
今年截至9月30日,共进行召回125次,召回汽车213.5万辆。其中,因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15次,召回汽车111.5万辆,占召回数量的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