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后,很多生产企业打电话过来问‘环保部门是就检查这一次还是持续性的检查?’我想说的是,这次并不是简单的检查一次了事,而是要建立起机 动车环保达标的长效监管机制。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近日,就环保部等五部委8月初发布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环保部相关工作人员强调。他随后就《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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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环保是国家战略 《方案》绝非一时之策
《方案》开篇指出:“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以下简称五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这交代了文件发布的背景。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的紧迫任务,《方案》的发布并非一时之策,而是有的放矢的。
加上8月底石家庄发布的污染源解析结果,目前,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区域京津冀地区的雾霾成因已初步揭开。报告显示,北京的PM2.5污染中,机动 车、燃煤、工业生产和扬尘分别占了31.1%、22.4%、18.1%和14.3%。天津市公布的结果中,扬尘、燃煤、机动车、工业生产分别贡献30%、 27%、20%、17%。石家庄的各类污染源排放分担率为:燃煤28.5%、工业生产25.2%、扬尘22.5%、机动车15.0%。
综合三地污染源解析报告,燃煤、机动车和扬尘是三大主要污染因素,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的重要性凸显无疑,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迫在眉睫。
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4年600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任务目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 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各省份具体淘汰数量正式下达,各地黄标车淘汰工作加速推进。为确保任务完成,环保部于近日联合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下发了 《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地任务量进行明确,并提出八项具体措施敦促各地加速淘汰黄标车。
而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其配套细则,2017年要淘汰全国90%以上的黄标车。这也表明了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的决心,同时意味着正在推行中的柴油车国四排放标准必须严格贯彻实施,加大国四乃至更高排放标准升级执行力度也必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和任务。
● 各方要立即行动起来 职责明确严格全环节监管
《方案》要求按照“全面监管、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提出由“环境保护部总牵头,负责新生产 机动车和发动机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解释机动车排放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责 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方案》更进一步在新车检测、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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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市场上出现的国四车造假严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审批部门只审批不监管,现行大气法虽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机动车污染防治,但各部门职责不清,尤其 是法律对违法生产机动车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实施部门,导致对违法者难以处罚不能形成有效监管。这次由环保部总牵头发布的《方案》则表明了一种态度,由五 部委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开展新车检测、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全环节的监管。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单靠其中一个环节加强监管虽然有效果但是效果有限, 必须全环节紧密衔接起来,体现监管的综合性,实施无缝隙监管,才能做好国四实施工作。”
据了解,目前各地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正同步展开,目前已经进行了对生产企业在新车检测和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很多地方正在开展销售环节的检查,注册登记环节的检查也在持续进行。
“总体来看,五部委之间的配合情况还不错。”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他同时呼吁各方进一步行动起来,加强各方协调配合。
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方案》要求,新车在检测和生产环节对于生产企业的监管是在部级层面进行,由五部委分工协作开展。但是对于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 环节的查验,《方案》里写的是由‘环保部门’、‘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分工负责,这方面工作应该由各地方主动开展。按照文件要求,各地方要行动起来,在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环节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地方和部委之间的协调配合也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