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断上升,孩子们上学、放学途中的校车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广大家长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日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王星军接受了本报专访,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校车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了解答。
全市近期开展了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校车驾驶人安全培训45场次
记者:公安部门在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中,具体承担哪些任务?我市采取了哪些效果明显、创新性强的措施?
王星军: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有两项职责,一是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回收工作,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此外还有对校车驾驶人的审验和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验工作;二是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