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更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经1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本市将实施2015-2016年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方案规定对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的车辆车均补助8000元,小客车最高补助8500元,重型柴油车最高补助21500元;对转出车辆不再予以补助。若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的原则再给予车主购置新车奖励。
与2013-2014年本市实施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相比较,2015-2016年新方案在保持现有补助办理模式的基础上,主要将报废车辆补助车均提高了2000元,对转出车辆不再予以补助,加大了重型柴油车报废鼓励力度,并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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