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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四结合”保障校车行驶安全

交警部门“四结合”保障校车行驶安全

【行业动态】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车行驶安全,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行“四结合”措施,全面强化校车行驶安全管理,为校车拧紧“安全阀”,为学子系牢“安全带”。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车行驶安全,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行“四结合”措施,全面强化校车行驶安全管理,为校车拧紧“安全阀”,为学子系牢“安全带”。

—摸底建档与校外守候相结合。交警支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对使用校车车牌号码、主要行驶路线、驾驶人基本情况、学校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细摸底,建立统一台账,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同时,在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上下学高峰,安排专门警力在校园门口设立“护学岗”,加强对校车检查,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严格管理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各交警大队对校车严格登记、审核,严禁幼儿园、中小学校使用报废、改装车接送学生。建立以学校为安全管理主体,教育、交警、安监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体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校车管理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推进。

 

—完善设施与从严管控相结合。交警支队组织设施大队民警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等进行排查完善,并强化对校车和学生包车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各交警大队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校车,抄告教育主管部门,并对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车接送学生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社会宣传与进校宣传相结合。交警支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有关校车的安全知识;组织民警搜集校车事故案例,制作专题片并运用“双微”平台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以“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为载体,通过上安全课、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光碟等方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劝导学生乘坐正规校车,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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