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我市运输市场上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重型货车及半挂牵引车,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从本月起,我市开始部署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暨《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工作,截止期为7月31日。由于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的备案权限属省级运管部门,截至目前已有25家平台服务商经过了省运管局的备案认可,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对外公示,广大货运经营者和驾驶员可通过湖北省运管局官网查询平台服务商的基本信息及服务承诺,以了解情况,方便选择。
我市重型载货汽车年内全部装上卫星定位装置
2015-04-16 浏览:1904
【行业动态】
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我市运输市场上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