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南一农村幼儿园负责人丁某,因用自家面包车超载接送学员被交警部门查处。经警方调查,丁某所驾车辆并不具有校车服务资格,系非法接送学生,且又严重超员,民警当即对其做出处罚。
如此严重超载接送幼儿的行为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也反映出当下一些监管力度弱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校车相关责任人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懈怠的现象。有些民营幼儿园负责人,为了节省成本,不购置专用校车,不聘用专门的驾驶员,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仍然铤而走险、侥幸运营。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校车安全防范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校车安全事件发生率大为下降。笔者以为,目前在农村地区,校车安全监管仍存在一些死角和盲区,应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地区校车安全的防范和监管力度。对此,相关责任部门应强化意识,严格规定农村小学、幼儿园校车的安全使用,责令其购置专用校车,聘用专门的驾驶员;同时,交警部门要加强农村警力,对校车交通安全实行专人监督,建立校车责任人制度。此外,还应加强农村地区校车安全运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发动群众监督小学、幼儿园校车使用,一旦发现存在冒充校车服务资格和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向交警部门举报,使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罚。学生安全无小事,只有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意识,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对农村校车的监管力度,才能让农村儿童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