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犯罪团伙专门驾车在京密路、六环路、京藏高速等交通要道上故意撞向外地大货车,以此勒索司机,共制造21起交通事故,团伙中还包括出租车司机。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该团伙成员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检方称,该团伙作案手段隐蔽,常在作案后主动报警,依托《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撞大货车负全责,为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 高速路上制造交通事故
经审理查明,刘艳欣等被告人于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驾驶小轿车在朝阳区、顺义区、平谷区等地的道路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索要钱财。
作案时,刘艳欣等人驾驶小轿车在外侧车道故意停车或低速行驶,迫使在其后正常行驶的外地大货车向内侧车道并线,由刘艳清等人驾驶另一辆小轿车趁机撞向大货车左后侧,造成大货车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该团伙成员以此为由向对方车主索要钱财。
其中,刘艳欣参与作案19起,涉案金额18万余元;刘艳清参与作案18起,涉案金额17万余元;其他人分别作案2到14起,涉案金额在2000元到7.4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刘艳欣和刘艳清等9名被告人,为达到非法索要钱财的目的,在城市道路上采取驾驶机动车辆故意碰撞其他机动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中,刘艳欣获刑7年,刘艳清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
● 被害人送货忙被迫给钱
山东司机吴某的证言显示,2013年3月25日5时许,他驾驶大货车从五元桥出口下来,看到京密路有一辆黑色汽车停在外侧车道,像是事故车。他只好驾车往内侧车道并线。一辆京牌老式进口汽车故意撞上其大货车,他靠边停车后,那辆黑色“事故车”就开走了。后驾驶京牌汽车的刘艳清和同伙王某从车上走下来,并打电话叫来刘艳欣。刘艳欣称他的车被撞坏了,要吴某赔5000元。
因吴某拒绝赔偿,刘艳欣报警。交警后认定吴某的大货车负全责。交警走后,刘艳欣又改口要15000元,并称如果当天不给钱,第二天就要3万元。吴某见对方跟他耗上了,因着急送货只好答应给钱,最后商量7000元了结。拿到钱后,刘艳欣才同意吴某驾车离开。
● 为还赌债“碰瓷”挣钱
据悉,该碰瓷团伙成员均为北京郊区80后男子,初中文化程度,多数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有一人是出租车司机。他们中有亲兄弟,其余人是同村村民或是同学和朋友。
刘艳清和弟弟刘艳欣都是平谷区农民。刘艳清曾开过五六年出租车,案发前开黑车拉活儿。因赌博欠下很多高利贷,他连房子都卖了也没能还清债。每到过年,都有债主上门来催债。
二人说,为多挣钱,他们跟着一个朋友开黑车,原以为去机场拉黑活儿,但朋友开着他们的车路上和一辆货车相撞,后向货车司机索赔。得知这就是“碰瓷”,他们也开始用这种方式赚钱。“碰瓷”后,他们往往主动报警,交警到现场后会认定大货车负全责。待交警离开,再纠集其他同伙到现场助阵施压,不让大货车和司机离开。货车为了尽快私了,会直接给他们赔偿,拿到钱后再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