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报:王先生您好,您能否介绍一下,与旅居挂车上高速直接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王继东:你好,我仔细研究了这次公安部发布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个别地方禁止旅居挂车上高速”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在有的地方将旅居挂车划入“全挂拖斗车”范畴,因此禁止上高速。
此次通知对旅居挂车重新进行了定位——“旅居挂车与其他载货挂车在乘坐人数、运载质量、行驶路线、运行规律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不属于全拖挂斗车。”因此允许旅居挂车上高速。
可能有人会说,开拖挂式房车上路警察会不会拦,可以说被拦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只要你有牵引车和房车的行驶证,符合要求的驾照、有牌照,房车的刹车、转向信号正常,警察一般不会为难。另外,还可以将这次公安部出台的新文件打印一份带在身边,关键时候可以派上用场。
中国旅游报: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旅居挂车的其他规定?
王继东:关于旅居挂车,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还包括:
第一,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198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汽车、拖拉机拖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且挂车的载质量不准超过汽车的载质量;挂车宽度不准大于牵引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三,另外,牵引车和挂车都需要注册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现在国家给拖挂式房车定义为旅居半挂车,可以合法登记注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第四,对于拖挂式房车上高速收费问题,目前争议较大,有的按照A型小客车收费,有的按照B型8-19座客车收费,更有甚者有收两份费用,即牵引车收一份,后面挂车按照牵引车高一个级别的车型收费,现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如何收费。给大家支一个招,就是给前车牵引车办一张ETC卡,直接走ETC通道,只收牵引车的费用。
中国旅游报:除了拖挂式房车,关于自行式房车有哪些法律规定?
王继东:《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规定》明确规定:车辆只要是合法手续和牌照,各项设施功能齐全的自行式车辆,是可以上路行驶和进行高速行驶的。高速路收费也是按照自行式不同类型的客车车型收取。另外,自行式房车上路用什么牌照和驾照主要取决于车身长度。6米是一个坎,对6米以内的房车,叫法有小型专项作业车、小型专用客车、小型客车等,长度小于6米,乘坐人数少于9人,而房车一般额定的载客量为4到6个人,需C1驾照,挂蓝牌;房车长度大干6米的,即被定义为大型专用客车,需要挂黄色牌照,但是目前准驾车型仍然存在争议,驾驶证上“准驾A1”指的是大型客车,而大于6米的房车定义为大型专用客车,并非大型客车,因此是存在争议的,也是制度上的空白和欠缺。而且,现在国内考A1驾照十分繁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房车的发展,但是现在默认的就是需要A1驾照。
中国旅游报:那么关于房车在市区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情况又是如何的?
王继东: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如需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中国旅游报:房车销售、租赁、营地建设都发展迅速,您认为在配套法规方面,还有哪些瓶颈需要突破?
王继东:《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旅居挂车通行需求,制定旅居挂车分时段进入城区或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及主要桥隧上通行的规定,切实保障旅居挂车通行的权利。这对于房车爱好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它意味着未来房车通行规定将更加明朗,上路行驶的不确定性因素会越来越少。但是现实中,各地的房车通行规定往往有差异,这给长途旅行的房车爱好者带来了顾虑,希望未来能有更加统一的规定,保证房车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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