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获悉,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等系列文件要求,深圳市应在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
近十年来,深圳市对黄标车已实施了二十一个阶段的限行措施,从主要道路限行、市中心区域限行、单双号限行到特区内全面限行,限行的区域范围不断扩大,限行力度得到不断加强。在当前黄标车淘汰工作形势紧迫,必须在所剩不多的时间内对所有黄标车实施限行措施。
深圳市人居委发布《通告》,将原来第二十一阶段限行措施的在全市范围内对除营运黄标车外的所有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措施,进一步扩大为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措施,不再有免于限行的车辆种类,不再免于对营运黄标车的限行。目前,深圳市营运黄标车仍保有近1.4万辆,是黄标车的重要组成,由于营运黄标车使用强度大、行驶里程高,污染物排放量大,是深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必须在2015年内全部淘汰。
深圳市已出台《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3-2015年)》,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和阶段补贴。在此时进一步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将会促使车主享受黄标车淘汰奖励政策,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对黄标车淘汰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将根据市公安交警局执法需要,在进入深圳市的道路路口及市内道路明显位置设置标识牌,告知广大车主。市公安交警局启用全市电子警察系统,对黄标车违反本通告上路行驶进行处罚,每次违章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