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3日起,为保障苏州大气环境良好以及交通畅通有序,苏州市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行动,交警部门将对部分货车进行交通管制。
11月12日7点30分,苏州交警部门对货车禁行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不过,交警部门强调,此次临时交通管制不会影响到居民生活生产。
从今天起,为保障苏州大气环境良好以及交通畅通有序,我市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行动,交警部门将对部分货车进行交通管制。交警部门同时强调,此次交通管制不会影响市民的生产生活。
秋冬交替季节容易出现雾霾等恶劣天气,为了切实贯彻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从11月13日至27日,我市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行动,目标是控制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指标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交警部门介绍,只要是达到环境标准要求,确实是生产生活需要的货运交通,公安交警将保障正常通行。确实有需要的,可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最新消息是,本次临时交通管制将最大可能不影响市民生活和出行,为此,交警部门昨对货车禁行规定进行了部分调整:除原通告中持A类、B类通行证车辆及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持专项通行证运输其他生活必需品车辆外,对于达到环境标准要求,确实是生产生活必需的其他货运车辆,交警部门将保障其通行,办理临时通行证。办理临时通行证需提供货运清单、车辆行驶证等,跨区域向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区域内向各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审核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