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骗补事件影响,2016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在各地或收紧或延期。而在我省,一些率先响应政策号召,早早筹巨资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的地市公交客运企业,眼下正面临无梯下楼的困窘……
政策助力新产业革命
近些年,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双重压力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各国共识。2009年以来,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高额补贴激发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异军突起、活力四射。密集的扶持政策和高额财政补贴,从国家战略层面赋予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力发展的绝对高度,体现了政府坚定的决心和态度。
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37.9万辆,同比增长3.5倍,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增量市场。2016年更被业界称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年。而近日国务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更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将达到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或将与燃油车平分秋色。
早在几年前,“一煤独大”“因煤而兴因煤而困”的山西,便将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作为提升我省汽车产业竞争力的战略机遇和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在这一领域,我省不但起步早,而且步子大。从试点甲醇汽车到推广燃气汽车,再到今年响彻全球的“电动出租车”省会城市,我省罕见地被业界评价“一直前卫”。
“前卫”形象的背后,是短短几年时间里密集出台的一系列地方性扶持政策:2013年底,太原、晋城两市成为中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随后出台一系列补贴政策;2014年6月,我省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布局推进意见》;2015年11月,《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相继面世;同年12月,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我省宣布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山西省标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在山西省境内减半征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在地方政府更容易推动的公共交通领域,我省新能源汽车的大规模普及也十分亮眼。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共新增更新公交车969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497辆,占比51%。我省临汾市将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汽车,推广数量400余辆,率先实现了城市公交电动化。阳曲县在2015年一次性更换60余辆纯电动公交车,实现了县域内公交由传统能源车为主向新能源纯电动车为主的转变……我省在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动化上的大手笔,体现强大执行力的同时,也为全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实际范本和宝贵经验。
新政策旨在“亡羊补牢”
另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由于监管机制不全不严,过去几年间,国家、地方高额补贴在从下游需求端推升新能源汽车产业景气度的同时,也催生了诸多预料之外的扭曲和畸变,譬如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大面积骗补黑幕。
早在去年,便有不少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被曝以新能源概念骗取补贴。部分骗补的车“卖出去”后便再不见踪影,拿完补贴便闲置起来,甚至拆下电池重新组装后再申请新一轮补贴。
2016年9月8日,在专项调查启动近7个月后,财政部通报了苏州吉姆西等五家客车企业骗补的调查结果,涉及金额达10.1亿元。其中,吉姆西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采购、车辆生产销售等原始凭证和记录,上传虚假合格证,违规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方式,虚构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业务,虚假申报等手段骗补。其他4家则是车辆未生产便提前办理机动车行驶证来骗补。相关部门对这5家企业停止执行中央财政补贴,并取消苏州吉姆西的整车资质。
一份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完整版“骗补名单”随后浮出水面,按照该名单,被调查的93家企业中有72家企业存在骗补和违规谋补行为,涉及补贴资金92.7亿元。如果这份名单属实,则意味着中央财政拨付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有近1/3的资金被套取。
有评论文章指出:利润空间巨大、国家补贴程序漏洞、地方审核不严共同造成了这种情况,也导致了低质量电动车得以进入市场,获得补贴的同时,消费者的安全和车辆性能却被漠视了,这也是狂热被动发展之下带来的副作用。 由于骗补事件的复杂性,在相关部门清查骗补的同时,各地原定于今年7月出炉的2016年新能源补贴政策,纷纷延后。10月31日,江西、湖南、天津等省市相继出炉新的补贴政策。江西省设立了补贴上限:购买纯电动客车最高补贴9万元,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1.4万元。消费者直接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支付,省级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湖南省扩大补贴范围的同时,将长株潭三市的省级补贴由30%下调至10%。湖南居民只要购置指定车型,在湖南省内入户上牌使用,并且各项使用手续完备,就可以享受省级财政的购置奖补资金。天津市同步实行退坡机制,新能源客车按国补25%执行,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不得高于车辆指导价格的60%。如出现超出部分,相应减少地方补助金额。哈尔滨市则规定,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不退坡。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各级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不难看出,虽然各地补贴政策各异,但总体方向是下调补贴比例、限制补贴额度。在对骗补重灾区的新能源客车的补贴上,尤其如此。
捷足先登者“无梯下楼”
为了推动本土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5年11月26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大力发展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电动乘用车生产制造等产业,着力构建“煤—电—车”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以上。“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给予省级财政资金补贴。2016年1月1日起,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在我省推广应用的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省级补贴资金……”
2016年5月31日,省政府在国家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又先后出台《山西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新能源汽车营销补助管理办法》,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申请对象、补贴方式等,做出详细规定。其中,补贴对象为消费者(商用车客户仅指法人消费者);补贴标准为:推广补贴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山西省内生产企业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给予11的营销补助;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补贴资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电动汽车销售价格的90%;补贴申请对象为:山西省内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非本省注册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须授权委托一家在山西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补贴方式则为: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在山西销售电动汽车产品时按照扣除中央和本省财政补贴后的价格,将电动汽车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直接按销售发票载明的销售价格扣减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后支付购车款)。另外规定:5年内不允许客户转让车辆;补贴必须足额让利给消费者。
由于购车时已向厂家支付了包括省级补贴在内的购车款,《办法》出台后,一些捷足先登的购车者,顿时陷入了尴尬。
2016年1至6月期间,我省一些地市公交客运公司积极响应《意见》号召,率先行动,筹措资金购买新能源电动客车。山西省城乡公交客运行业协会会长王耀昌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各地市公交客运企业已购买新能源电动客车1400多辆,涉及补贴金额4亿多元。
平定东方世纪公交公司经理郭金维表示,今年上半年,他们响应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筹措资金购买了40辆宇通客车厂生产的纯电动客车和30辆豪沃客车厂的黄河牌纯电动客车。这批电动客车上线运行后,受到广泛好评。但是“我们已向厂家支付了包括省补价格在内的购车款,可现在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我们还没有享受到省补资金,对企业来讲,这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大同阳高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杜迎春也是满腹委屈:“我们公司2015年9月就上了32辆新能源纯电动客车,没有享受到国家和省的有关补贴。今年省有关政策出台之后,我们订购了30台豪沃客车厂黄河牌新能源纯电动客车和30台宇通客车厂新能源纯电动客车。到现在补贴资金仍然遥遥无期,我们这些县级客运企业规模小,实在很难承受这巨大的资金压力。希望有关部门能深入实际,了解我们这些县级客运企业的困难,尽快能把省补政策落实到位。”
山西省城乡公交客运行业协会会长王耀昌告诉记者:“目前全省2015年财政应发放的公交客运行业燃油补贴尚未完全到位,各公司向纯电动汽车生产厂家支付的含省补在内的购车价款出现严重困难,如果省补政策长时间不能落实,客运公司和车辆制造公司须重新修改合同约定。如果修约失败,将面临公交客运公司资金支付失约和公司失信,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
盼“靴子落地”众说纷纭
本应及时、畅通的政策性补贴,缘何在受理阶段出现了“肠梗阻”?相关各方众说纷纭。
王耀昌分析:“首先是配套政策出台程序和规定的不透明。无论是75号文件出台,还是若干次会议的召开以及产生的会议纪要,均为相关部门内部研究,纪要和会议精神内部掌控,造成车辆生产企业、公交客运公司等均多次派人到经信委、新能源推广中心、科技厅、财政厅等咨询政策,不仅加大了各行政部门的工作量,而且各部门对出台政策和相关程序的解读也不尽相同,企业十分茫然。
“其次,目前省新能源推广中心办公室明确表示不受理直销车申领省财政补贴。如果今后受理的话,需联系原生产企业重开发票后才可以申报,而重新开票又涉及已销售车辆的重新纳税问题、涉及税收法律和政策事项、涉及到其他省市的惯例和山西的 特例 问题等,说到底,目前是 申报无门 。生产企业尽管拿到了包括国补在内的全部销售价款,但也不断跟政府部门交涉,争取拿到补贴,与运营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公交运营企业在支付了包括地方补贴在内的车款后,处于无限期的等待状况,如果未来补贴资金落到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的销售公司,还涉及到生产企业或委托的销售公司对公交公司垫付资金返还事项和补贴资金返还的安全”。
省城乡公交客运行业协会法律顾问温东升律师认为,“晋政办发[2015]115号《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出台之后,省四厅委 晋财建一[2016]75号《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出台,对2016年1月1日至受理执行75号文件期间,我省各公交客运公司购买电动客运汽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予认可,根据政策规定,这些企业有权享有省级购车补贴。”他认为,“目前问题的焦点在于晋财建[2016]75号《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与《山西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 5次会议纪要》对补助方式的规定上。依据规定,山西省补资金的申请,需由本省生产企业或受委托的本省销售机构申请,补助对象无申请资格;2016年1月1日至75号文件受理执行期间通过生产企业开票销售的电动汽车,需补开国补资金的发票。而这一受理办法,与我省各地市公交客运公司已签合同、开发票、付车款、购车行为完成的实际状况相冲突。”
山西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乔丽刚就这一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准确地讲,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内容应包括电动汽车、燃气(天然气)汽车、甲醇汽车三大块。就电动汽车而言,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都十分明显。我省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我们出台政策的推广力度也是比较大的。今年初,省政府就预留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可以保证销多少补多少,不存在资金缺口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我省新能源汽车市场基本上处于等待观望的状态,随着我省补贴政策的明朗,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我省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会上一个大台阶,明年会有一个大的跨越。
乔丽刚告诉记者,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都在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我们会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对有关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他请记者告诉用户企业:一、大家一定要研究政策,要吃透有关精神,严格按政策办事;二、我省的补贴资金是充裕的,请大家不用担心;三、日前国家财政部通报了5起新能源汽车推广中骗取国家补贴的典型案例,希望我省用户引起高度关注,千万不要和这些骗补失信企业打交道,否则是不会拿到任何补贴的。
结语:由于对直销车辆的补贴认定涉及开票事项、受理障碍等原因,这一涉及全省多家公交公司、1400辆电动客车的棘手问题,至今仍没有明确的受理办法,相关企业仍在焦急的等待之中。
但无论如何我们应当看到,汽车产业节能减耗势在必行,这一趋势不会因为部分车企的“骗补”而改变。在清查和防范企业骗补的同时,相关部门尚需积极反思骗补事件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在前置性地提升准入门槛、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堵塞政策漏洞的同时,充分重视事中和事后监管,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和办事思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才能将扶持资金准确及时地用到本地区实际推广应用的合规新能源汽车补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