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庆中秋大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结合全省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四川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部分货运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1、全省高速公路在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2、10月7日至8日,每日11时至21时返程高峰期,全省范围内禁止三轴(不含)以上货车(运送鲜活农副产品车除外)进入高速公路。
3、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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