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出台将近一年,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校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半,但是多起校车事故惨剧依然刺痛人心。
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据教育部统计,2012年发生的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同比下降42.1%,校车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2%。数据令人欣慰,背后仍有让人痛心的现实。
2012年12月24日,江西贵溪滨江乡洪塘村,一辆面包车在通村公路上侧翻掉入水塘,造成11名儿童死亡;2012年8月,天津一女童在幼儿园校车内“非正常死亡”;2012年4月9日,广东省阳春市一辆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3名学生死亡,14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这些孩子还来不及展开他们多彩的生命,就永远消失在家校之间的路上。孩子是国家的未来,除了他们父母伤心,对国家也是巨大的损失。”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说。
这些事故发生在《条例》出台之后,全国人大代表、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蒋庄德说,具体看事故原因是车辆不合格、超载、司机不合格、意识不到位等,但实际上,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才是惨剧背后的罪魁祸首。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印证了蒋庄德的分析,虽然《条例》执行近一年,但去年对一些地方的抽查发现,未取得使用许可的“非法校车”在一些地方依然大量存在,学生乘坐无证运营车、拼装车、超载车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部分用于接送学生的公交车辆也存在严重超载现象。
“执行不严,主要就是地方政府没有抓落实;责任不强,主要就是学校和教育部门责任意识不强。”蒋庄德说。
但周洪宇说,目前投入也有问题,发达地区政府执行《条例》比较好,但是欠发达地区呢?农村地区呢?有的就成了《条例》执行的薄弱地区甚至盲区,投入不平衡仍然是没有解决的问题。
另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优质合格校车没有普及。记者调查了解到,在一些偏远农村,到目前还是“凑合型”的校车,有三轮车、小面的,甚至改装车。一些面包车,把车里的椅子拆了,摆上几条板凳就成了校车。
此外,无论是贵溪的校车事故,还是天津的校车事故,司机都成了“大问题”。在《条例》中对校车驾驶者的资格有六条明文规定,但一些校车里却混进了不合格的司机,甚至是“黑司机”。
校车安全是个系统工程,不单要盯着车辆,还要盯好包括司机、陪护员和班主任在内的人,不能把孩子交到不合格、不安全的人员的手上。一些地方出现校车安全事故就全面清查整顿,但有时像刮风一样,风过之后长效的监管机制、执行机制还是“不给力”,这个要提起注意,血的教训不能重蹈覆辙了,孩子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