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日渐推进,人民网汽车曝光台接到了逾百名来自全国各地商用车车主的投诉,这些投诉均指向了庞大集团。记者了解后发现,作为国内汽车销售龙头企业的庞大集团,被指诱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国家明令禁售的“国II”车辆充当正规车变相销售,甚至所销售部分车辆被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或拼装翻新的劣质车辆,使得大批购车人蒙受巨大损失。
虽然事件早已引起了媒体、质检总局、工信部、工商局、法学界、庞大集团以及各生产企业等各方的重视,质检总局、工信部等国家权威部门也都公开表示,庞大集团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并责令整改,但是消费者们的维权之路依然遥遥无期,庞大集团以及相关企业始终无动于衷。
● 事件简述:车辆质量问题严重 本欲致富却落得债台高筑
车主白海涛本是内蒙古的一名下岗职工,下岗后从事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为了能更好地谋生,2010年4月他连同宗族兄弟等5人在陕西榆林庞大分公司贷款购买了13台一汽解放“奥威”牌自卸车。没想到的是,致富美梦却因此成了无法摆脱的魔咒。
“车辆开始运营不久就陆续出现前后桥断裂、转向机发卡、驾驶室扭杆断裂等故障,才用了2个月,13台车全部‘趴窝’,不能使用。”白海涛说。白海涛是这批车主当中的一个典型,据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了白海涛之外,还有范忠典、李训斋、吴井义、付强、任超、王红军、王爱华等为代表的数百名车主,均在购买由庞大销售的车辆后不久,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这些车主普遍来自全国各地,以农民为主。怀着勤劳致富的朴素理想,他们倾其所有依靠民间集资或借高利贷,希望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从庞大集团购买运输车辆,迅速发家致富。但由于购买到的车质量问题频出,时常需要大修导致入不敷出,最终车辆被扣或被庞大集团所在的河北滦县法院强制拍卖执行。
据统计,此类纠纷涉及全国十五个省份,涉及数千台车辆,数千户出资农民,涉案金额超过数亿元。一大批农民因此债台高筑,被迫背井离乡四处投诉。在历时数年维权无果后,个别车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甚至引发了一些群体事件。
● 车主举证:国II车、假冒伪劣车、非法拼装车均有据可查
为什么刚买到手的新车会集体出现“趴窝”?为了核实事情的真实性,记者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在走访过程中,从车主维权代表范忠典处获得了他的一位同伴范朝善在河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获得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冀质司(2012)质鉴字第026号”),鉴定结果显示,这两辆车的货箱尺寸过大,装配的发动机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记者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看到,范朝善购买的两辆中国重汽豪泺牌自卸车的货箱尺寸大于备案的《合格证》和《ZZ3257N3847C1豪泺自卸汽车公告》载明的参数,车辆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另外,这两辆自卸车装配的发动机生产许可证不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装配的发动机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事实上,这并非河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第一次开出庞大销售的汽车存在严重问题,早在2010年,该鉴定中心就已经发布过“冀质司(2010)质检字第007号”《鉴定意见书》,指出类似的问题。
另一位车主王爱红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她2013年底在山西家豪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2013】晋JH鉴字第21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显示王爱红的通过庞大购买的车辆为非法拼装车辆。
另一位车主任超向记者出示了他的发动机铭牌,上面显示,他购买的柴油发动机型号为WD615.47。而根据中国重汽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数据,这款WD615.47的排放标准为欧II,也就是国II标准。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个别律师指出,这些《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肖建华却认为,这些《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手续,可作为参考依据。
另外,还有其他车主白海涛、付强、吴景义等人反映,除了被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的中国重汽豪泺牌自卸车外,他们此前在庞大购买的这些车辆很多直到出事故需要走保险程序时才发现没有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和保单上不一致等问题。
● 民间呼吁:希望政府重视 查清事实 对企业和消费者都有一个交代
除了车主提供的证据外,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还采访了工信部、质检总局等国家权威部门,记者了解到,上述部门均发出了公开文件,表明庞大集团销售以及相关生产制造企业的确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然而从2007年甚至更早至今,消费者多年维权,依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答记者提问时呼吁,近年来随着各级部门对案件的调查核实,一些商用车外的其他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呼吁政府彻底核实查清此案。
这对庞大集团以及其他商用车品牌声誉以及品牌形象是一个保护,也是给那些已经濒临崩溃的车主的一个公平的结果。更是对社会稳定、上市公司的治理、以及商用车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排放标准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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