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一篇名为《谁敢阻止武汉黄陂交通执法部门野蛮暴力执法》的帖子,引发4000余网友参与讨论。发帖的鄂州货车车主杨红霞(化名)称,自己的超载车辆停在水泥厂厂区,遭到黄陂治超人员敲碎玻璃、暂扣车辆后不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野蛮执法行为。
6月1日晚上,鄂州货车车主杨红霞出动7台大货车从鄂州经青山来到黄陂区的水泥制品公司运送砂石。6月2日凌晨1点,当车辆来到黄陂区水泥制品公司厂区内停靠,司机在车上睡觉休息时,黄陂区治超人员赶到现场执法。
杨红霞坦言自己的7辆货车的确超载,理应受到处罚,但他对当天执法队员的执法程序十分不满。30多名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要求司机驾驶车辆到治超办接受处罚,而司机因为是第一次运货到武汉,人生地不熟,所以表示拒绝执行相关要求。
“在没有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前提下,几名便衣男子竟然将车辆的玻璃敲碎,擅自开走了车辆。”杨红霞说,自己一个月内5次来到治超办,但直到前天依然没能拿到通知书。
前天,武汉晚报记者来到黄陂区治超办。治超办主任熊辉介绍,当天执法队员正在黄陂一卡口执勤,突然发现路上驶来一队明显改装过的巨型货车,队员们刚掉过车头准备去追,车队已经消失在夜幕中。随后,专班顺着车队驶离的方向寻找,一个小时后,在水泥制品公司找到杨红霞的7台货车。
执法队员来到现场后,所有的司机提前紧锁门窗,表示自己是路人,不是超载车的司机,完全不配合执法。为了尽快将超载车辆带到治超办检查,执法人员才请来专业的车辆救援人员,救援人员砸破车窗后,将车辆开走。“执法人员是依据行政应急性原则才出此下策,这也就是杨红霞所说的便衣人员砸车。”熊辉解释。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熊辉承认,砸车窗虽然不妥,却是当时的最佳方案。对于车窗的损毁,治超办会照价赔偿。
而杨红霞提出的没有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熊辉出示了早已开具好的通知书,但在通知书上超载车辆的信息却没有填写。他说,处罚通知书需要超载车辆的详细信息与司机的信息,需要当时开车的所有司机本人前来。而这一点,杨红霞虽然多次到执法点处理问题,但都是孤身一人,所以无法开具通知书。
熊辉说,黄陂每年因为超载导致路桥的损失在1亿元以上,仅在今年5月就查扣车辆250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