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出车祸,车上人员当场死亡,附近村民将货物哄抢一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聚众哄抢案,4名村民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7日凌晨2时许,个体司机黄进永驾驶大货车与另一司乘人员李江运载某公司净重67.8吨硅锰合金产品途经省道316线广西靖西县湖润镇三叠岭路段时,车辆失控冲出路外碰撞山体后翻车,并起火燃烧。黄进永及李江当场死亡,所运载的硅锰合金产品也散落在公路路面及两侧。村民何志东(已判刑)纠集村民被告人何志杰、何志伟、林恒、刘正园等人将散落的硅锰合金拣成堆,后用车运走出售。
案发后,何志杰、何志伟、林恒、刘正园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四人与同伙所哄抢的5.94吨硅锰合金价值为36115.20元。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积极参与哄抢因车祸散落在公路边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哄抢罪,遂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