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2014年11月起提前组织实施了国Ⅳ柴油质量升级工作,对库存的国Ⅲ柴油进行置换,并于12月5日起在宁夏市场的298座加油站全面投放国Ⅳ柴油,较规定时间提前了25天。至此,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销售的汽柴油全部达到国家要求的国Ⅳ汽柴油标准。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以柴油为燃料的卡车在中国车辆总数中虽然只占了差不多四分之一,但其排放颗粒物的比重却占到将近80%,是汽车尾气污染的大户。按照国家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车用柴油必须全面实施国Ⅳ标准,从而将国Ⅳ标准柴油的含硫量由国Ⅲ标准柴油的350ppm下降到50ppm,减少车辆尾气颗粒物(PM)的排放,有利于提高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