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租车协议中的《租车单》:是出租方向承租方履行告知义务的唯一有效方式,必须仔细阅读。里面包含了很多费用标准,我们填写的内容也要保证真实准确。例如对超时超里程都有明确的规定,每小时多少钱,每公里多少钱。在租车城市以外地区收回车辆的,承租方也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等。
三、 租车协议中的《验车单》:是对车辆的检验确认,主要包括对车辆的外观、内饰以及随车工具的检查确认,在验车时应注意底部,侧下部以及轮胎的检查。因为底部和侧下部不容易观察,如果你不仔细检查确认,到还车时很难解释清楚,轮胎单独损坏,保险是不赔的,也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也需仔细检查确认。
四、 租车协议中的保险条款细节:基本险暂且不说,不计免赔要注意,如果车损在1500元以下,没买不计免赔的客户,要自行承担,这费用远超日租金。如果维修费超过1000元的,还须另行支付相当于维修费20%的加速折旧费,对于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的,也要承担新车购置款20%的车辆损失费,并且分别自公安机关立案之日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租车注意事项中的行车安全,应放在首位。而保险又的行车安全的保障,需要我们做到心中有数,租车保险细节不容忽视。
五、 租车协议中的违约金:对于未还车辆违约的,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按照超期期间租金的300%收取违约金,对于车辆归还的,而承租方未完履行支付义务的,每逾一日,须支付未付款项的5‰作为违约金。